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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4〕6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近五年内回国工作,且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 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且同行业认可的科研成果;
(四) 项目在本地区、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且能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省内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时限和年龄限制要求。已入选国家、省人才引进计划的留学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项目分为优秀项目和启动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二)申报名额。按照上级要求,学校申报项目不超过4项。各单位推荐不超过2项。
三、报送材料
(一)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报告1份,并明确推荐人选排名。
(二)《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1份,并提交电子版。表格见附件。
(三)留学回国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扫描件。在国外取得的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相关复印件附申请表后一起装订。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要严把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于2024年5月13日中午12:00前报人事处师资科(俊学楼A801),联系人:史晶晶,电话:0371-65921318。
人事处
2024年5月6日